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保有及管理個人資料之項目彙整表【軍訓室】
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7條: 「公務機關應將下列事項公開於電腦網站,或以其他適當方式供公眾查閱;其有變更者,亦同: 一、個人資料檔案名稱。 二、保有機關名稱及聯絡方式。 三、個人資料檔案保有之依據及特定目的。 四、個人資料之類別。」
聯絡方式:02-28227101#24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