役政》114年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公告(10/16-11/17)
- 依教育部114年9月4日臺教學(六)字第1140093662號函轉內政部114年9月3日台內役字第11411611121號函辦理。
- 按徵兵規則第26條第2項規定:「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,得依其志願,於每年11月15日以前向戶籍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申請連續2年暑假,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;申請人數逾訓練員額時,以抽籤決定之。」
- 為便利在學男子提出申請,內政部役政司全球資訊網/首頁/主題單元建置「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系統(另開視窗)」,自114年10月16日(星期四)上午10時至114年11月17日(星期一)下午5時受理申請;可自115年6月8日、7月7日或7月28日3個入營梯次中,擇一梯次申請。各梯次申請人數逾錄取員額時,由役政司統一於114年11月18日(星期二)上午10時公開抽籤。
- 申請役男請務必注意內政部公告之作業規定第6點第1款,考量國內外就學地區暑期起迄期間差異,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,以國內學校暑假時間為主(第2梯次),前後各增開1梯次,3個梯次均為陸軍,每梯次受訓期間不同。國內就學役男如欲選擇第1梯次或第3梯次,務必先行確認連續2年6月份學期結束期間及9月份開學日期可以配合,以免未能參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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